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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19: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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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又将刘萍带回到迎宾饭店关押,养伤。因刘萍伤势严重,他们在11月22日再次带刘萍到南通复查,他们给刘萍做了脑电图和X射线检查等等,刘萍记得当时找的是诗德教授,还给刘萍左胳膊专门做了检查。在11月24日,又带刘萍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做了一次肌电图进行复查,这次他们用的是刘萍的名字。据说,给刘萍吃药、打针共用医药费4000多元,主要用了抗生素、云南白药、三七片、天麻丸、膏药等,针剂用的是加兰特敏、Vbl、Vbl2等,每天四针,打了近3个月。在此期间,刘萍一再请求检察机关调查一些情况,他们坚决不去,说什么调查太麻烦。他们经过四个多月的折磨后,没有结果。才去调查,结果根本不存在他们说的所谓赃款。后来他们又讲1999年刘萍帮岳父母在交通局集资办理手续后,就将钱私吞了,说刘萍三、四年前就有意窝藏19.6万元,并硬要刘萍按他们编好的事情做笔录,并录了像,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同志也做了同样的笔录,还监督刘萍跟公安局的同志做了笔录。后来阜宁检察院监督科来审查是否合法时,刘萍趁郑美恩不在场时,就求他们调查,后来反贪局被逼无耐才开始调查,结果根本不存在窝藏19.6万元脏款的事。
编织罪名
刘萍又请他们调查同学肖广和的13500元的事,他们更恼火了,郑美恩说:“你不要再翻了。刘萍,知道你是冤枉的,这事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没有人再给你去调查了,不可能让你清清白白出去的。检察院弄你四、五个月,你结果一点问题没有,我们也交不了差。”接着晏爱华、贾检察长都来跟随刘萍说,如你不再翻了,我们马上带你去复查身体,没有情况就将你取保候审放你回家,如果你不听话,我们立刻将你送进响水看守所,叫杀人犯打死你,就把你冤死了,看你又有什么办法。郑美恩施恩般对刘萍讲,你出去后可以照常上班,检察院不会处理你的,最多写一个检察建议书,叫纪委从轻处理一下就算了,对你没有多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关五个月的刘萍更渴望自由,刘萍也就只好认命了,按他们的要求在一系列笔录上签了字,并违心的在他们写好的没有刑讯逼供、帮助岳父退赃的供词上签了字,他们还叫刘萍写了不翻供、不上访、不讲他们刑讯逼供的保证书和陈述材料。当时刘萍就相信,在获得自由后会有机会给澄清的。
据说,晏爱华曾多次当刘萍面和其他执法人员面讲述刘萍岳父朱月林如何不给他面子,将他亲戚李宁从交通局机关调到公路站扫马路的事,还说他当了十几年的局长,朱月林没有请他们吃过一次饭,没有给他们送过一次礼。说他根本瞧不起检察机关的人员等激怒办案人员以达到他整刘萍的目的。
遭受刑讯逼供后刘萍,现在其左胳膊神经功能减退,身心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时常感到莫名的恐惧,夜间常做恶梦,一夜惊醒多次,不敢入睡,特别是听到较大的响动,全身便瑟瑟发抖。阴雨天气左胳膊疼的较厉害。
他们在非法拘禁刘萍的同时,还暂扣刘萍合法财产50余万人民币,至今还没给刘萍。此间法律人士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的第六条对扣押、冻结款物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解除或退还决定,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38岁的刘萍如今是个网络发帖高手,每天泡在网上10多个小时,不停地复制、粘贴,内容则均为自己的申诉材料。在各大网站论坛的帖子中,都可见这份材料,在百度上,以关键词“刘萍阜宁县检察院”搜索,也可以搜出上千篇网页。刘萍说,他已发帖十万多条。
被关5个月,然后上访5年,发帖10万,一个小科长艰难地为自己讨回公道。在网络和媒体的压力帮助下,刘萍逐级上访也慢慢取得成效。2008年5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返还他27.6万元。11月10日,刘萍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领到了15194.43元赔款。此前该院反贪局以监视居住为名,将其非法拘禁了153天。经过刘萍五年多的上访,阜宁县检察院终于同意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
对于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赔偿问题,检察机关认为,监视居住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逮捕,国家法律规定中,没有国家赔偿的说法,于是国家赔偿也无从谈起。最后迫于各种压力,检察院终于同意按照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但在领取这笔补偿金之前,11月7日,阜宁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周向阳给刘萍做了一份笔录,刘萍说对方希望自己不要再申诉了。在阜宁县检察院的划款委托凭证上,上面注上了“预算外”三个字。检察院解释,法律规定这不能动国家赔偿款那块的财政款,款项从何而来还得再研究。近来《南方法制网》、《中国三农经济内参》以《江苏阜宁:蒙冤被拘惨遭“刑讯逼供”令人痛心》;《金羊网》、《民营经济报》以《江苏阜宁:刑讯逼供蒙冤者引发大讨论》;《南方都市报》、《荆门晚报》以《科长被关5月上访5年
发帖10万终获国家赔偿》《国脉电子政务网》以《10万申诉帖暗示网络民声渠道稀缺》几篇文章后在网络上引发了大讨论。腾讯网首页、新浪网、大江新闻网、南方法制网等100多家网站进行了报道。多家媒体的记者从不同角度采访到阜宁县检察院晏爱华、郑美恩、陈必太等人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事实的存在。
如今,刘萍还是当着县城管局的科长,有时间就上网发帖。国家赔偿拿到了, 可至今暂扣刘萍的48.5万元中还有20.9万元没有退还,据了解这部分钱已经没阜宁检察院非法挪用;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相关人员也没处理;阜宁检察院还没有公开道歉,这是他下一步努力的目标。
他们殷切地盼望上级党组织、人大、司法机关能明察秋毫,秉公执法,坚决排除以各种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为民作主,给他们以一个公道和清白。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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